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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雜文亂燉

      承認你的父母其實不那么愛你

      2022-04-15 17:22:45雜文亂燉431

       承認你的父母其實不那么愛你

      文/林希曦 來源 壹心理(ID:onexinli)

      妞問上有個姑娘,講述了她媽媽對她的種種殘酷以至于她終于還手打了她媽媽。

      諸多回復里,有直接批評的,有表示理解體諒勸慰的――這部分人里,有一部分人,是感同身受。

      也許在有愛的家庭里長大的孩子,真的會很難想象那些不愛孩子的父母,那些沒有被父母愛過的孩子。所以才會那樣直接地批評、質疑,覺得身為子女,居然對父母動手,簡直是罪不可赦。

      有一句很老套的話:因為懂得,所以慈悲。

      我曾經寫過一個小說,里面講到子女和父母之間的感情問題。那個小說上晉江官推的那陣子,有不少讀者來找我,說對小說的那個部分很有共鳴,向我講述她們和父母之間的種種問題,她們從小到大的那些痛苦感受,成年后的矛盾掙扎。

      相當多的例子。那些痛苦、壓抑、矛盾、積郁,深深地影響了她們成年后的心理、心態、人格,影響了她們的人生軌跡。

      那時候我自己也很受困于和父母的關系。對此我能理解,能體諒,能感同身受,但是,我也困惑無措。

      這幾年,我終于發現,其實問題的關鍵在于:我們把“關系”“血緣”錯當成了愛。

      父母和子女,這其實是一種社會關系;子女和親生父母之間,存在著血緣關系。但是,這都僅僅是一種關系,并不是愛。

      關系,是社會性的,是人為認定的。而愛,是人的心底里自發產生的。這兩者,完全屬于兩個范疇。

      父母生下子女,父母和子女的關系就自動生成,國家法律規定,在子女成年之前,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。換言之,身為父母,不撫養子女,是犯法的。

      關系和義務,是可以人為規定的,但是,愛是無法人為硬性規定的。

      中國傳統的宣傳教育里,父母是一定愛子女的,所以,子女也要愛父母孝敬父母。從來沒有人說,如果父母不愛子女,子女應該怎么辦?

      沒人這么教過我們,因為約定俗成的觀念,就是父母必定愛子女,父母愛子女是天性。父母即便對子女造成了傷害,那也是方式上的問題――父母不懂得正確的合理的愛子女的方式,表達上有不當之處,造成傷害也是無心之失。所以我們要原諒父母,我們要體諒父母,我們要對父母寬容,我們要有仁愛之心――因為父母本心是愛我們的。

      幾乎沒有人肯承認,其實有些父母,根本就不愛子女。

      不是不懂得愛,不是方式有問題,其實根本就是不愛。

      因為不肯承認這一點,有太多的子女被這種矛盾掙扎弄得幾乎要精神分裂:我的父母應該是愛我的,我的父母一定是愛我的,但是,為什么他們的態度,言行,根本沒法讓我感受到愛?

      不但不愛,還無限地向子女索取。索取精神,索取物質――不愛子女的父母,往往對子女的索取更為強烈。

      我們在戀愛的時候,選擇配偶的時候,大家都有一個認知,就是愛這件事,不是靠說的,而是要看表現的。對方口口聲聲說愛你,但是根本沒有做出愛你的行為,無法讓你感受到被愛,我們還會相信他(她)的愛么?

      如果我們一定要逼自己相信,并且做出各種回饋――我們逼自己相信他(她)的愛,然后我們也努力去愛他(她)。

      相信很多人都會說這不是一段正常的關系,這種關系,必定會造成精神上的扭曲。

      其實子女和父母,也是一樣的情況。

      不是父母對你說他們愛你就真的是愛你。不是書上告訴你父母全都愛子女就真的全都愛子女。

      愛,還是不愛,看行動,看表現。

      有沒有被愛,人的心里其實再清楚沒有。

      因為心里真正的感受和外界強加的認知有矛盾,所以才會糾結,才會痛苦,才會困惑。

      痛苦,是因為求而不得。痛苦,是因為沒有得,反而要付。

      祈求父母的愛而不得。沒有得到愛,卻被要求必須回報父母愛。

      身為父母的,生下孩子,真正基于“愛”這個出發點的,有,處于其他出發點的,也有。有些人是為了養兒防老,有些人是想要個精神寄托,更多的人,糊里糊涂,什么都沒想明白,只以為生孩子是人生責任――出于責任,得生一個。

      人家都生,我也得生一個。

      社會各種壓力都要我生,于是我生一個。

      不小心懷上了不想打掉,于是生下來。

      我不想評論這些生子理由的對錯。生育,是成年人的權利,也是成年人自己做出的選擇。不管出于什么理由,你都可以生,但是,生下來,就有了義務。

      我不認為生育是一種恩情。是的,母親把子女生下來了,生產過程很痛苦,十月懷胎很辛苦。但是這是她自己的選擇。她可以選擇生,也可以選擇不生。沒有借口,沒有苦衷,沒有所謂的不得不生。

      子女是沒有選擇的。子女無法選擇出生,或是不出生。

      有的生育,不過是父母私欲的副產品。為了老來有保障生孩子。為了要兒子生下N個不想要的女兒。為了應付社會壓力生孩子。

      不,我不認為這是恩情。更不認為這是身為子女必須愛父母的理由。愛是相互的。

      你愛我,我也愛你。你不愛我,我為什么非得愛你?

      是,我承認,父母有父母的苦衷,有父母的各種原因。所有的父母也都是別人的子女。沒有被愛過的人,自身都缺愛的人,哪里還會有愛來給人?

      身為父母,不愛子女,其實很正常。

      因為他本身就沒有愛。他沒有,拿什么給?

      但是問題往往在于,父母沒有給子女愛,卻認為自己已經給了――作為父母,也全盤接受了那種“父母必定愛子女”的觀念。并且,要求子女回饋。

      這對子女來說真是一個悲劇。

      這就好像,有人對你說,我很愛你,我對你可好了,我給了你一千萬呢,你現在也應該回報我,至少回報我五百萬――可事實上,你連一毛錢都沒見著。

      這種情況下,誰會心甘情愿真的去回饋五百萬?

      也許有人會說,父母至少把你養大,養育之恩。

      養育不是恩,是義務。

      生了孩子,就得養。在他成年之前,不但要養育,還不能虐待――無論是精神上的,還是肉體上的。

      這一點,美國的法律就比中國要健全得多。虐待子女的,即便你是親生父母,也馬上失去監護權。

      而中國,持著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的借口,隨意打罵,甚至虐待。

      打了罵了,孩子還得感恩,還得體諒、原諒、長大后還得回饋回報。

      沒有比這更不講理的事了。

      妞問的這個姑娘,忍無可忍動手打了她媽媽。是的,以暴制暴絕不是好的方式。但是,絕對的情有可原。

      如果有人侮辱你,打你,傷害你,你會不會也回擊他,打他,讓他以后不再敢對你動手?

      妞問的這個姑娘,她媽媽并不愛她。我贊同馬格尼菲可的回復:

      “她只是特別特別恨自己,特別特別對自己失望,但她又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,所以把所有的怨毒和失望都撒到你身上了。”

      這樣的父母,為數并不少。自身的不甘不愿、面對命運的無力、心中所有的怨憤失望,全都傾瀉在子女身上。

      可是,父母自身的悲哀,沒有理由要子女來承擔。

      再多的苦難,再多的委屈,再多的不甘不愿,始作俑者不是子女。不是子女造就了父母的苦難。而是父母自身。

      如果說,養育子女令父母的艱難加劇,那也絕不是子女的責任――身為父母,在生下孩子的同時,就必須要承擔起養育子女的義務。

      你可以不生,你可以選擇。但是你不能生了之后,就把所有的責任、所有的恨意、所有的負面情緒,都推到子女身上,讓子女去承載。

      有時,身為子女,其實很無力。

      在幼年在童年,孩子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。父母對孩子的暴力行為――無論是精神上的,還是肉體上的,孩子只能承受,無力反抗。

      大部分的子女,都得不到父母的尊重。父母可以隨意體罰或者是精神懲罰。打、罵、勒令當晚不許吃飯、關進小屋子里反省――對孩子各種恐嚇。

      得不到父母尊重的孩子,成年后也往往也不懂得什么是尊重。不懂得尊重是人與人之間,所有關系的基石。

      到少年青年時期,子女一樣無力反抗――因為經濟無法獨立。

      只有等到經濟獨立的那一天,搬走離開,才能逃開這一切。

      而荒謬的是,在子女經濟獨立之后,父母開始要求回饋,還覺得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。

      最后再貼一段馬格尼菲可的回復:

      “你沒有任何過錯,但建議也別再說服自己說她多么多么愛你,不然她對你這種愛恨交織的行為模式會讓你精神分裂的。你已經是成年人了,她愛不愛你不再重要,你愛你自己就行了,對父母的情感,就順其自然吧,也不用想著要改變他們,變不了的。”

      承認父母不愛你,承認你其實也并不愛他們――正視真相,正視自己內心真正的感受。父母帶給你的那些傷害,你心底里真正能原諒了,就原諒,不能,可以不原諒,可以不體諒。

      真正的寬容,不是被硬性要求的。真正的寬容,是心底有了足夠的愛之后,才會慢慢產生。

      當你不能夠寬容的時候,不必強求自己寬容。

      當父母帶給你的都只是痛苦的時候,選擇遠離,選擇冷淡,選擇拒絕所有要求――都是合理選擇。

      種什么因,結什么果。身為父母,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
      沒有給予愛,就無權要求愛。

      身為父母,不是特權。

      *作者:林希曦,喜歡寫自己喜歡的文字,已出版作品《婚姻真相》、《浮生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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